关于组织医院会员赴广东考察的通知
2016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文件,并要求全国各省于2017年全面实施。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较强,协会的医院会员希望能到有经验的省份去学习考察,经辽宁省价格协会与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沟通,拟定于2017年2月组织部分医院会员赴广东进行学习考察活动,希望通过学习考察,了解广东省省管医院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程中的经验及做法,寻求辽宁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规范价格行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可行性方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预计:2017年2月21日-2月26日。
二、考察地点:广州市、深圳市
广东省价格协会,广州市省属医院、深圳市港大医院等N家医院
三、考察项目:
1、 医院耗材收费项目管理:耗材收费流程、收费复核流程等
2、 物资招标和库存管理办法
3、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自主定价项目的数量和开展情况
4、 医改后医院的运行情况
四、考察方式:
1、座谈会 2、现场考察
五、参加考察人员:
医院物价办主任或主管物价的人员。
六、考察费用:
每人收取考察费:800元/每人,(含部分考察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等),超出部分由协会补贴。往返机票、住宿费用自理。
请参加考察的单位在2017年2月10日前将考察费打入协会账号并注明考察人姓名。
银行汇款请寄:
户 名:辽宁省价格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21001423701050001217
联系人:陈思思 电话:024-8257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