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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医院会员赴广东考察的通知

日期:2017-01-25 13:40:07  查看:9356次

2016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文件,并要求全国各省于2017年全面实施。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较强,协会的医院会员希望能到有经验的省份去学习考察,经辽宁省价格协会与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沟通,拟定于2017年2月组织部分医院会员赴广东进行学习考察活动,希望通过学习考察,了解广东省省管医院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程中的经验及做法,寻求辽宁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规范价格行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可行性方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预计:2017221-226日。

二、考察地点:广州市、深圳市

广东省价格协会,广州市省属医院、深圳市港大医院等N家医院

三、考察项目:

1、              医院耗材收费项目管理:耗材收费流程、收费复核流程等

2、              物资招标和库存管理办法

3、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自主定价项目的数量和开展情况

4、              医改后医院的运行情况

四、考察方式:

1、座谈会        2、现场考察

五、参加考察人员:

医院物价办主任或主管物价的人员。

六、考察费用:

    每人收取考察费:800元/每人,(含部分考察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等),超出部分由协会补贴。往返机票、住宿费用自理。

请参加考察的单位在2017210日前将考察费打入协会账号并注明考察人姓名。

银行汇款请寄:

  名:辽宁省价格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号:21001423701050001217

联系人:陈思思                   电话:024-8257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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