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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日期:2019-08-20 10:47:09  查看:11045次

  医药网8月19日讯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将优化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革县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特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意见》提出,优化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每个县(市、特区)结合实际组建1个~3个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含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实现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统一管理。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实行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为主要内容一体化管理。
  《意见》明确,改革县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统一行政管理,组建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理事会。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调配医共体医技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人员管理,实施编制备案制改革,实施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统一财务管理,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统一药械管理,推进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药品供应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一绩效考核,按照“两个允许”,合理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
  《意见》要求,建立医共体资源和服务贯通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内人员定期轮岗长效机制,组建县乡村三级人员分工协作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现医防融合,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纵向向村级延伸,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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