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培训班通知
辽宁省价格协会
辽价协([2016]6 号
关于举办《反垄断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期陆续有大型企业被国家反垄断局进行调查,企业纷纷喊冤:实在是不清楚罪在何处!踏上红线被查处,是无知?还是无畏?
《反垄断法》已实施八年,日趋成熟,但许多企业至今仍搞不清楚什么是垄断?垄断都有哪些行为?垄断与市场竞争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国发改价监(2016)1101 号文件要求,国家从 6 月 1 日起开展全国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依照《反垄断法》、《价格法》对原料药、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单位、社会零售企业等存在垄断行为的现象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的行为如下:
1、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
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2、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
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
3、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4、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
等等。
辽宁省价格协会针对这次全国大检查,特邀请辽宁省反垄断局局长丁晓光为会员单位进行反垄断知识培训,使会员通过培训掌握反垄断的概念与实际案例;明确企业自身是处于垄断地位?还是受到垄断行为的危害?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自身权利;同时使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迎接这次全国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各相关会员单位派员参加。
一、培训时间
7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二、培训地点 :工会大厦三楼 3 号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0 号
电话:024-31965555
三、参会人员
各会员单位财务部、法务部、营销负责人及总经理、董事长等。
四、费用
会务费 200 元/每人,含培训期间午餐费、场地租金、资料等费用,沈阳市以外地区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银行汇款请寄:
户 名:辽宁省价格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21001423701050001217
五、其他
请参训人员于 7 月 1 日前将参会回执(见下方)传真至辽宁省价格协会。
联系人:杨晓昕
电 话:024-25827258
传真:024-25827258
辽宁省价格协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